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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委回应万科高租金租赁房 承租人只能租住不能获得产权

行业新闻 作者:merly 时间:2018-10-19 13:57:20 浏览量:7844 网民普遍认知程度:74% 来源:住范儿
本篇内容为“北京住建委回应高价租赁房 承租人只能租不能获产权“的相关问题,通过调查得知广大用户还对住房租赁市场现状报告 散租占90%以上长租不足10%,公租房住满5年后怎么办 公租房住5年能续租吗等相关问题关注度比较高,住范儿花大量时间收集整理了关于北京住建委回应高价租赁房 承租人只能租不能获产权等相关十几条的问题及解决方案供大家学习理解
承租人 万科 不能 产权
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的政策解读

公房承租人可以同时几个人 可以同时2个承租人吗

  公房承租人可以同时多个人,可以同时2个承租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经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并向社会公开;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请复核。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复核,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房屋租赁承租人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承租人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主要有以下几项:  
(一)在合同约定租期内占有、使用房屋,并取得合法收益。  
(二)优先购买权,即租期未满时,出租人出卖房屋,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权优先购买。  
(三)优先承租权,即租期届满时,出租人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权优先承租。  
(四)按照合同规定使用承租房屋,支付租金。  
(五)承租人应当按照房屋规划用途、结构、消防安全规定,爱护并合理使用所承租的房屋及附属设施,不得擅自拆改、扩建或增添,发现承租房屋有安全隐患的,及时告知出租人予以消除。因承租人过错造成房屋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修复或者赔偿。  
(六)承租的住宅房屋不得用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  
(七)不得利用出租房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八)提供真实有效证件,如实填报有关表格,配合相关管理部门的管理; 非本市户籍的承租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办理暂住登记手续。  (九)非经房屋产权人许可不得转租;  (十)租赁终止后返还所承租的房屋。

公租房住几年后可以买吗,可以办房产证吗?

1、公租房租满5年可以申请购买。
政府建设和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租住满5年经市政府批准准予出售的,可以申请购买。
出售的公共租赁住房自购房人办理房地产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5年后需要上市交易的,由政府优先回购,如果,政府放弃回购的,按届时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相关规定执行。
2、公租住在居住满5年后,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具体的可以咨询公租房管理部门。
因为各地的规定和各地的规定是有所差异的。
3、公租房的房源也是合法的,也是有房产证的,只是持证人不是承租人的名字,而是政府或其他社会主体,机构或个人的名字。
如果没有房产证,就无法证明房子的合法性,也就无法签合同了。
扩展资料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房产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昨日发布通知,就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建设和运营有关税收政策进行明确。
通知表示,对公租房建设用地及建成后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同时免征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建造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
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房产税。
该政策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执行期限暂定三年,政策到期后将根据公租房建设和运营情况对有关内容加以完善。
通知明确,对公租房建设用地及公租房建成后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租房,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可按公租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造、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
公租房

房屋租赁期间产权发生变更怎么办

房屋租赁是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并在租赁期满将房屋交还给出租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因此建立了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是有偿合同,房屋租赁标的是特定物,并且房屋租赁合同应采取书面形式。
租赁城市私有房屋,须由出租人和承租人报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备案。
在租赁合同期满之前,租赁关系一方当事人除法定理由不得解除租赁合同。
发生继承、买卖、赠与等原因使房屋产权转移,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因为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对房屋享有占有权、使用权,不能因所有权转移而被剥夺。
这正体现了民法中“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
有关这一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9条第二款是这样规定的:
“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可见,租赁期末届满之前租赁合同对新房主仍具有约束力,承租人也不必在租赁期满前搬迁。

出租房屋需要交税吗

  租房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租房收入个人所得税是指有房租收入的纳税人(出租人)交的,不是承租人缴纳的。
具体如下:  1、对于企业出租房屋而言,应并入其他收入一并交纳企业所得税。
  2、对个人而言,应交纳个人所得税:
  每月(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时:
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每月(次)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20%  每月(次)收入超过4000元时:
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每月(次)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1-20%)×20%  准予扣除项目包括交纳的营业税、房产税、印花税等;  如果是出租居民住用房,税率为10%;  修缮费用一月(次)最多扣除800元,没有扣完的部分下月继续扣,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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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电话:400-835-9611
装修服务电话:1883144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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