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买房时,交完放款,拿到钥匙,手续也办好了,那么这时候房子就属于我们了吗?当然不是的,我们还需要去办理房屋产权证,这样才能证明我们是房屋的所有者。不过没有经验的业主可能并不很了解房产证要如何办理,如果大家不是很清楚的话就来和我们一起了解一下房产证办理的流程吧。
【房屋产权证怎么办理】
一、新建商品房产权初始登记
凡由开发商新建商品房,在房屋竣工后3个月内,开发商应持相关资料向成都市房屋产权监理处申请办理商品房产权初始登记,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凭证销售。办理该登记应提交如下资料:
1、书面申请
2、国有土地使用证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规划)
5、面积测量报告及总平面图
6、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原件)。 特别提醒的是,经办人应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到场。
二、新房办理房产证需要什么材料
(一)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二)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三)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若房屋测绘报告为旧格式的,则还需出具竣工验收单及填写丽水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新格式只需提供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即可。)
(四)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
(五)已婚的购房人:
1、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原则上需校验原件);
2、婚姻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3、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场办理,则需提供私章,若委托第三方代办则需同时提供夫妻双方私章。
(六)单身的购房人(必须本人到场,不可代办):
1、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2、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3、单身声明具结书 购房者在本地则到民政局办理。
三、新房如何办理房产证
(一)购房者要审查发展商的资格手续是否健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五证是否完备。
(二)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三)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屋产权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四)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五)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我们在买房的时候,不是交了钱拿到钥匙就等于房子是我们的了,从法律上说我们还必须办理好房产证,新买的房子才算是正式的属于我们,不过第一次购买房屋的业主肯定会对房产证的办理不是特别的了解。我最后还是要记住,只有办理了房产证,我们购买的房子才真正的属于我们,所以大家一定不能忘记去办理房产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