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购房合同里面规定,一般主要是通过双方协商约定,逾期90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三或四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逾期超过90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5%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4(该比率应不小于第
(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具体的万分之几,百分比都是前期已经确定,然后必须告知购房者的,所以建议可以看下自己的购房合同,即可知道具体的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