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付房产,也叫房产交付、房屋交付或交易物履行。
房产交付是指对房屋的实际占有及使用权的实际实现,以保证业主(物权所有人)可以正常使用,以实现居住与占有目的。
但房产交付并不能代表所有权的转移,还需要经过相应的产权登记或变更才属于实际转移。
法律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延伸解释:
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可以看出:
转移占有’就是‘交付使用’,‘转移占有’在民法理论上还是一个很复杂的概念,但在实际生活中即我们通常所说的‘交钥匙’。
法律允许业主和开发商对‘交付使用’在合同中有更具体的约定,有约定的依约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