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
购房者在没有验收房屋前,不要领取住宅钥匙,办理入住手续。
根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
“交钥匙”就算房屋交付使用。
因此领取住宅钥匙以后验房发现问题,开发商只承担房屋质量包修责任,而无逾期交房的压力。
商品房存在质量瑕疵的问题及应对方法商品房存在质量瑕疵是指商品房质量存在的问题。
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质量标准以及合同中有关的违约责任约定:
1、若合同中明确约定交付的房屋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购房者有权拒绝接收房屋或解除合同。
2、若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商品房存在质量瑕疵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导致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收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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