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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二手房 房子遭遇司法查封怎么办

行业新闻 作者:midnight 时间:2019-02-14 11:09:09 浏览量:8234 网民普遍认知程度:64% 来源:住范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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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 怎么办 司法 房子
二手房在办理过户期间,被法院查封,怎么办?如果是正常的买卖行为,则应立即委托专业律师,对法院查封房产提出异议。
如果购房款仍然可以挽回,则可跟卖方协商退款; 如果购房款无法挽回,则要求法院支持正常买卖行为,剩余房款可配合法院查封。

房子被法院封了,怎么办?

房子被法院查封,是因为有未履行的法院判决或者其他强制执行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法院不仅可以查封,而且还可以采取拍卖、变卖等方式将房子处理,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如果想解除查封,需要按法院通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否则,法院不会解除查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六条 被执行人将其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根据合同约定被执行人保留所有权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由第三人在合理期限内向人民法院交付全部余款后,裁定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第十七条 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第十八条 被执行人购买第三人的财产,已经支付部分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第三人依合同约定保留所有权,申请执行人已向第三人支付剩余价款或者第三人书面同意剩余价款从该财产变价款中优先支付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依法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已经采取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应当解除,但人民法院可以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因支付价款而形成的对该第三人的债权。第十九条 被执行人购买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第三人的财产,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虽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但申请执行人已向第三人支付剩余价款或者第三人同意剩余价款从该财产变价款中优先支付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扩展资料: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合法占有该不动产可以合法抗辩,其法律依据如下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该文件第二十八条和二十九条将购买二手房和商品房做了区分,其中二手房买受人异议支持的条件为:1、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2、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合法占有该不动产;3、已支付全部价款,或者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部分价款且将剩余价款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交付执行;4非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办理过户登记。2015年的司法文件就二手房买受人异议条件有两点变更:1、需要签订买卖合同,2、只需支付大部分房款而不是全部房款。然而存在一个问题是:诉讼保全阶段能否使用规范执行的司法文件?相关法律文件还未给出明确的答复。
三、买受人对诉讼保全裁定不服,可按复议或执行异议处理首先,按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申请复议的,由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处理。赋予了利害关系人申请复议的权利。其次,在复议过程中可以按执行程序处理,如该解释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的方法和措施,依照执行程序相关规定办理。并且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第二款对执行实施类案件的定义包含执行财产保全裁定案件、第五条规定执行财产保全裁定案件案由、第二十一条对执行财产保全裁定案件结案方式予以规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第七条规定对诉讼保全执行行为可以提出执行异议。参考资料:《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

买了二手房后 房子却遭司法查封了怎么办

1、解封后继续交易。
2、追究业主违约责任并终止合同。

我买的房子,法院查封了怎么办

你要注意区别是先买卖后查封,还是先查封的情况下(你不知情)后买卖。
如果你认为法院查封的房屋你享有权属,那么像执行法院提出书面的案外人异议。

二手房在办理过户期间,被法院查封,怎么办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尚未过户的,但若第三人对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没有过错的,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结合本案陈某在买卖的过程中并不知道黄某的债权债务关系,在支付全额房款后也已向房管局申请办理过户手续,房管局对该申请也已受理,只是在办理的过程中,因房管局的原因致使不能及时过户。
故应该认得陈某已经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而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
“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该规定明确了商品房的交付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房屋交付使用就已经是转移了占有,而占有是根据所有权而滋生的权利,法院不得查封被执行人之外的第三人的财产,故应予以解除。

买的二手房被法院查封了,怎么办

购买二手房被法院查封导致交易无法进行,应立即起诉人民法院提出异议,如交易无法正常进行,立即申请判决好合同无效,卖方立即返还购房款;如卖方无偿还能力或失联,应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尽最大限度挽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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